妊娠期齦炎(pregnancy gingivitis)指婦女在妊娠期間,由於激素水準的改變,原有的牙齦慢性炎症加重.使牙齦腫脹或形成齦瘤樣的改變,分娩後病變可自行減輕或消退。
(一)病因
牙周菌斑生物膜是直接病因,在病變區齦溝液中中間普氏菌明顯增多,成為優勢菌。同時除了局部因素外.妊娠期間性激素水準升高可以加重原有的病變。
(二)臨床表現
在妊娠前就有齦緣炎的表現,從妊娠2〜3個月後開始出現明顯症狀,到8個月時達到高峰,分娩後約2個月齦炎可恢復至妊娠前水準。可以發生於少數牙或全口牙齦.以前牙區為重。齦緣和齦乳 頭呈鮮紅或暗紅色,鬆軟而光亮,有齦袋形成.觸之易出血。
妊娠期齦瘤發生於個別牙列不齊或有創傷胎的牙間乳頭區。一般發生於妊娠第4〜6個月,瘤體呈扁圓形向近遠中擴延,可有蒂,一般不超過2 mm。分娩後瘤體大多可逐漸縮小,但必須去除局部刺激因素才能消失。
(三) 診斷
育齡婦女的牙齦出現鮮紅色.高度水腫、肥大、極易出血等症狀.或有妊娠期齦瘤特徵者,詢問月經情況,確認已懷孕便可以確診。
1. 去除一切局部刺激因素嚴格控制菌斑,最好在婚前或孕前進行全面系統的口腔檢査。
2. 慎用藥物。
3. 對於體積較大的齦瘤,必要時可手術切除,時機應選在妊娠第4~6個月,以免引起流產或者早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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